稻草人书屋

第三章 (第1/3页)

天才一秒记住【稻草人书屋】地址:www.tsweets.net

犬族进化成人类以后,毛发就退化成头发,只有耳朵和尾巴还保留犬类最原始的模样,倘若为长毛犬,耳朵和尾巴的特徵就会明显许多,长毛犬族本身也喜欢将头发留长,按他们的话说,那是天性。

但若是本身体型上的特徵呢?大型犬与小型犬在身高上会有一定的差距,虽非必然,但通常大型犬会比小型犬血统的犬族长得要高一些。

至于像沙皮狗或腊肠狗此种在原始犬类时就有明显特徵的犬种,并不会因此就拥有多层肚子或身体特别长的问题了。

虽然身为犬类时的特徵大多已经消失,但性格上却仍受天性影响。

根据她的初步判断,公孙华应该属于雪橇犬,和他血缘相近的公孙誉是白色的耳朵及尾巴,看着像萨摩耶,而经过性格的比对,她更加确定是萨摩耶。

至于公孙华,他的耳朵是灰黑色短毛,尾巴是灰白色,向上捲曲着,时不时会扫到她背脊,若非隔着一层衣服,她兴许会觉得痒。

她凑近问他:「可以问你一个私人问题吗?」

公孙华淡淡地「嗯」了一声。

「你是属于阿拉斯加犬,还是西伯利亚犬呀?」这两者她还真是分不清楚。

他微微侧头看了过来,深棕的眸子望着她,「阿拉斯加。」

还真是,惜字如金。

不过也对,倘若是西伯利亚犬,应当会更热情些。

他回完话,又专心致志的走路,孙苒觉得他的背很厚实,令人安心,刚才发生的那些糟心事全都一扫而空,她真是迫不及待想见识御琼镇的真面目了!

公孙华忽然停下步伐,孙苒不禁问:「怎么了?」

公孙华没回头,只是嗓音平稳地说:「可以请你不要握着我的耳朵吗?」

咦?咦咦咦?她什么时候这么顺手,把两只耳朵包在手心里的?不过比她想像中还要柔顺许多,是会让人情不自禁想多摸几下那种毛发。

孙苒訕訕地收回手,「不好意思哈,可能下意识的想抓个东西保持平衡。」

公孙华没说话,只是继续行走,公孙誉看了两人一眼,和公孙华说话,孙苒心想真是坏了,这么说不就是在抱怨他背着走路颠簸吗?

孙苒犹自在心中叹气,公孙华这头谈话却是稍作停顿,他让公孙誉等一等,侧过头对孙苒说:「抓着肩膀。」

「嗯?」孙苒一时没反应过来。

「别勒着脖子就行了。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新书推荐

头发不保!谈恋爱老遭罪了 燃烬 影帝的工作日常 衣冠之下 被朋友背刺之后(1v2糙汉 年下) 我们不是天使 当博士想要恋爱时